不知不觉,手脚起了冻疮。这个冬天太冷太冷,先是脚跟,一到晚上钻进被窝,痒痒的,冷不丁的像抽筋似的痒。气温越来越低,向来怕冷的我,毛衣、毛裤、棉袄、棉裤,穿成了一只“胖熊”,还是冷的牙齿打颤。渐渐地,手上也起了冻疮,右手肿的像胡萝卜,掌缘和食指有两点红紫的厉害。
记忆中,童年生过冻疮,那个时候纯粹是年幼贪玩,撒着欢玩雪玩出的冻疮。多年之后,今冬再生冻疮,自然与大雪冰冻有关,主要的还是下冷水太频繁所致。自打少了阿姨帮忙,家务活平添许多。儿子正值初三毕业班,每天忙活三顿饭,洗菜做饭、洗碗洗衣,没完没了,紧张琐碎。
天冷了,不是舍不得用热水,洗菜、洗碗,第一遍热水敞开用的。只是菜洗到第二遍,清碗的时候,觉得再从水瓶里倒热水太麻烦,也太浪费,太娇气。一日复一日,三九到四九,零度以下的气温,没有暖气的家里,冷到骨头缝里。偶尔开着暖空调享受,不过,到了做饭时间,还是得咬牙钻进厨房干活呀。就这么着,冷水泡多了,家务活做多了,多年来“养尊处优”的双手,俨然变成了粗糙红肿的劳动妇女的手。
没有阿姨帮忙的日子,没料想,笨拙的我,每天除了坐班,又给儿子忙了三顿饭,从秋天到冬天,居然也坚持下来了。记得8月底得知往后阿姨来不了了,买菜做饭的活得落在坐班的我身上,心里头有些疙瘩。许多年生疏买菜烧菜的我,又得坐班又得不耽误儿子吃饭,如何应付呢?
一晃,秋去冬来。一晃,小寒大寒又立春。本职工作应付过来了,儿子的三顿饭也应付过来了。这个冬天,几十年罕见的纷纷扬扬的大雪给我带来了欣喜与情趣,手上的冻疮也给我带来了幸福的满足。杜甫诗曰“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意为冒着夜雨割来春韭炒菜,新煮的黄粱米饭喷香,兴致所致,我将诗圣的句子改成“冬雪焖蹄膀,新炊间珍珠”,意为在雪天煲一锅热乎乎的蹄膀汤,新煮的大米饭粒粒似珍珠。呵呵。花样红烧肉、素什锦、清炖老汤、大米饭,每天能让功课紧张的儿子吃上我亲手做的饭菜,这些红紫的疙瘩,不正是我煮妇工夫的见证么。
今天,立春。太阳早早的出来,寒假中的我被照进窗户强烈的阳光眩目醒来。摸着胖胖的冻手,不禁欢呼,春天来了。是的,春天来了,手上的冻疮会随天气回暖逐渐消失。赶紧张望屋外,忽远忽近的浓厚的积雪,也会渐渐消融,事实上,马路上阳台上的雪已不见踪影。刹那间,敬畏大自然的造化。冷的肃然,暖的怡然。
这个冬天,太富有太难忘。漫天的大雪,给了我一个纯粹完美的冬天。红紫的冻疮,给了我一个辛苦充实的冬天。伸出红肿粗糙的胡萝卜手指,儿子说,原来冻疮像被蚊子叮的包,真好玩。老公说,原来老婆的手很能干很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