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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检察院应自证死亡签定书漏洞的清白
  小米同 发表于 2008-5-13 11:18:00

  “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狱中死亡,日前,阜阳市检察院出具的死亡签定书,有不少漏洞。没有法医(签定人)的签名,对死亡的描述不具体、不专业等。(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李国福的死,至今还是个迷。是他杀还是自杀,一直都在争论中。一方面,作为监狱、检察部门都坚称李国福是自缢身亡,另一方面,李国福自缢身亡又存在许多疑点,其家属对官方的说法质疑。谁是谁非,要靠证据说话,现在阜阳市检察院出具了一个有不少漏洞的死亡签定书,其可信度不言而喻。

  签名意味着责任,没有法医签名的死亡签定书,也意味着即使死亡签定书出了问题,也不会有具体人来承担责任。虽说死亡签定书上有医院、检察院的印章,但一旦追究责任,板子只会打在单位身上,而不会落到具体某个人身上,这样,单位成了替罪羊,该负责的个人却安然无恙。

  不签名这样的漏洞,是如何产生的?是业务能力差,还是对下级·护短”等其他因素。如果是业务能力差,那么这样的漏洞很好补上,只要认真对李国福尸体进行科学签定,自缢死亡有科学依据,签定人把名字签上就行。如果是出于庇护目的,充当下级的保护伞,那么就不是简单的补签名的问题,而是致人命于不顾,颠倒黑白是非的问题,这个死亡签定书可能没人签定就出具了,这不是昧着良心,伤天害理吗?

  签别·漏洞”是如何产生的,也很简单,只要把之前出具的同类死亡签定书拿出来,与李国福的相对照。如果之前的死亡签定书也是没有法医签名,对死亡情节表述也不具体、不专业,那么死亡签定书的漏洞是业务能力差造成的;相反,如果之前的死亡签定书有法医的签名,死亡情节表述专业、详细,那么,这次签定书为何语焉不详,无人签名,里面是否有“猫腻”、蹊跷,值得人怀疑。

  阜阳市检察院应该证明“漏洞”的清白,这于他十分简单,因为只要把之前的死亡签定书拿出来,给公众看看就行了。

荆楚网 作者: 许卫兵

TAGS: 检察院 阜阳市 签定 死亡 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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