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企业收取“红利”的开局之年并不顺利。现在,不少中央企业希望减免或减少红利上缴,并开始向国务院国资委打报告。记者从中国电监会了解到,两大电网企业已经向国资委提出申请,要求减免2007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济观察报》5月11日)
自去年9月公布《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后,标志着央企持续了十余载年不用上缴“红利”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四个月过后,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交利润的比例,按行业不同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最大为10%。
这意味着,千呼万唤的央企向国家分红,在公共政策的极力推动下,终于面世于众。央企上交红利,对普通百姓而言,尽管不能直接装进自己的腰包,但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全民提供公共产品,因而,这称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然而,从现实央企急吼吼地申请减免或减少红利,以及国务院国资委高官透露的种种信息表明,公众要想从央企“红利”中,分到一杯羹,也并非易事,充满希望的“肥皂泡”极有可能破灭。
首先,央企使出分浑身招数来规避“分红”,使百姓分享央企“红利”,变得扑朔迷离。由于国家如何让国资经营预算尽可能多地用于公共服务方面,规定的太笼统,没有刚性约束,垄断国企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大力渲染企业自身经营成本和发展的需求,使出两个“绝招”,以减少利润的上交。一方面直接伸手向国家要钱。比如,李荣融最近在一次视频会议上指出:“现在很多企业都说困难,纷纷找我要钱。中央企业中现在打报告的不少,希望减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的开口还不小,希望国资委注资1000亿元。”
另一方面,一些央企垄断行业,考虑到向政府分利时代已经到来,他们为少缴红利或者不缴红利,在快上项目上做起了文章。譬如,中石化与福建省、沙特和埃克森美孚的合资企业“福建联合石油化工”,与内地11家银行签订30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融资贷款,人民币贷款期限为20年,美元融资期限为15年,这是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的最大项目融资。
其次,国资委力挺央企“红利”,用于自身发展,严重挤压了公众分享空间。最近,2006年红利试点的征收工作已完成,对征收央企业的163亿元,按照资金用途,国务院已经安排了近70%。依据规定,央企红利除了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支付国企改革成本等,还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但公众却不知道,这163亿元的资金,到底有多少用于公众身上。但从最近国资委“掌门人”李荣融提出央企“红利”的三个用途——用于国有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弥补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预示着“红利”的使用范围再次“缩水”,公众极有可能与央企“红利”绝缘。
最后,人大监督的缺席,使公众分享央企业“红利”的愿境,变得遥不可及。《预算法》第19条规定,国有资产收益属于预算收入。该法66条又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政府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未经人大批准,预算不得执行。可是,在前一段时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中,仅是象征性用“依法接受监督”来表述,对人大监督只字未提。可以想见的是,如果人大监督不能到位,公众从央企利润中受益,将大打折扣,甚至政府也极可能被央企所蒙骗。
来源: 浙江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