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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局长打伤交警,看执权者背后的“执权”
吕成长 发表于 2008-5-13 12:02:00  

  桦甸市某副局长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被执勤女交警查获,他交完罚款后问能不能不扣分,遭到拒绝。于是,他对女交警破口大骂,并挥拳把女交警打伤,被打女交警口腔内受伤,缝了12针,打人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5月10日,《东亚经贸新闻》)

  近来,媒体曝光的一些执权者在日常的生活小事和处事风格的新闻,往往引来不菲的网友热议,从“黑煤窑·官员的复出、28岁的副厅级干部、女市长开车“撞人案·到各地·城管暴力”事件,还有今天的副局长挥拳“揍人”事件,无一不是公众所关注的热点。

  德国有句谚语:·愚蠢同傲慢同是一树之果”。这一谚语用来概括这位副局长也许不是十分稳妥,但去不是无中生有的形容。在自己被告知已超速,违规记录输入微机后,系统已经自动给他扣分,可他随后的便是一句非常难听的脏话,甚至是挥拳于女交警。然而,我们发现到,这位权力执行者的副局长在面对道路行驶法规执行者的女交警时,为何毫不示弱,反而是·大打出手”?笔者很自然地把这理解为·执权者”间的“权力较量”,可经细想以后感觉到,这不仅仅是权力间的“博弈”,权利者背后的·执权”才是更令人深思的话题。

  首先,权力者的素质令人堪忧。综合素质的考核是否是干部的提拔或任用的因素之一,即使这已经是条文上的规定,但真正在实施的操作层面上又是如何?像这位副局长说自己不懂法,不管他是行政性机关的副局长,还是事业性机关的副局长,基本的法律知识还是要懂的,要不能在日常的公务事件上是依制度、法律、法规办事还是按·个人的意识·办事?也许,是他想借缺乏法律知识来搪塞自己的过错,但无论如何也难“掩盖”他暴力的一面,道德的沦丧。因为,常人也不会对一名女子大打出手,何况还是自己的不对。

  其次,权力者的行为规范纠结民心。霸道、蛮横已不是什么创新的词汇,但是用在有些执权者身上似乎更恰当不过。王秀平不说是什么领导,但最起码交警也算是一个执法者,执行公务时代表的是国家执法。这一点不需要法律意识的人都知道,更何况副局长。也许正是因为王秀平只是个办事员,没有其他权力,相比这个副局长领导级的人物显得“渺小无力”,这不能仅算是一种权力间的“博弈”?王秀平比起普通老百姓还是有点地位和权力的,可以想想,要是老百姓在找这个副局长办事的时候,是不是只有在他“心平气和”时侯为好?因为,他这一冲动竟然打起了女交警,老百姓要是在他冲动、气躁的时候去办事时情况会怎样呢?

  ·不以无过为贤,而以改过为美·。也许,这位副局长只是一次“失态”,也是众多官员中的一个个案,但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切不可把这样“失态”变成社会的·常态”,法律不允许,公众更不会答应。

TAGS: 博弈 女交警 失态 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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