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王家卫胜过陈丹青。
或许会有人下意识里疑问:Why?那么我也下意识里反问:喜欢(讨厌)一个人需要原因吗?
喜欢(讨厌)一个人不需要任何理由。这就是我给出的标准答案。其实,为现代生活所困的人们都心知肚明,这句话绝不仅仅是热恋男女反抗“现代封建礼教”的强大盾牌,而恰恰是现代人浮躁生活状态的免费写真。所以,这句话一度成为我的口头禅——愿意或不愿意搭理人时,甩出这句话准能噎死人——给国家节省资源,为自家节约开支,可谓一举两得。
或许会有人说我是个流氓。因为,只有流氓才会如此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其实,我还真不怕公开一个秘密:我压根就是个流氓,一个惯于把自己打扮成比“范跑跑”还“范跑跑”、比“郭跳跳”还“郭跳跳”、比余秋雨还“余秋雨”、比韩寒还“韩寒”的流氓。
流氓常有,而绅士不常有;绅士难做,而流氓容易为。所以,向来信奉自由主义的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当现代流氓。人人都知道做流氓有一百万个坏处,但,是不是说做流氓就真的一无是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陈丹青今天给我指点了迷津——“王家卫是个流氓”——在上海电影节主席论坛上,“著名画家”陈丹青本来是王家卫邀请去涂脂抹粉的,不成想他却对着“主人”猛烈地放了一“炮”。
陈丹青的“理由”很充分:“我看过他不少电影,最记得名字的就是《春光乍泄》。那电影一上来就是两个男人躺在床上抱在一起,这什么啊!除了他这个老流氓,哪里有人敢这样拍?”
这一“炮”放的恰到好处,准确地挠在了王家卫的胳肢窝上。试想,如果让“著名愤青”陈丹青去当王家卫的哈巴狗,那该是一种多么“惊世骇俗”的大场面?估计场面大到会难为死张艺谋、冯小刚的地步。
贬到极处即是褒。“老愤青”陈丹青明白这一点,“老流氓”王家卫更是心神领会。倒是像我这样的小流氓,一度被陈、王二人的“对打”弄得犯迷糊了。好在我在经历过短暂的休克之后,很快就会心地笑了:狼与其披羊皮,不如索性裸奔。人活着不就图个痛快嘛!
陈丹青就是陈丹青——与其当王家卫的哈巴狗,不如彻底“砸了王家卫的场子”。现在知道陈丹青为何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不要而选择四处流浪了吧?
王家卫还是王家卫——与其让陈丹青说自己是个绅士,不如让他痛快地揭掉披在“流氓”皮上的绅士外衣。现在知道王家卫为何总是在人前戴着一个大墨镜了吧?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世间最和谐的场景也莫过于此。
如果说王家卫主席在此次上海电影节上最终有所收获的话,我想他最大的收获一定是陈丹青授予他的新头衔:一个很绅士的流氓。
流氓也绅士,世间一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