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终于出事了。或许某些人会瞪着兔子眼跟我急,其实我说这话毫无幸灾乐祸之意,我只是想说:若想让雄性不发情,除非对其施宫刑。但是,谁会,谁又能,对阿联施宫刑?
问题的症结好像不在这里。我印象中的阿联有点腼腆,对“阿联的绯闻女友”施燕飞的印象则无从谈起,这应该跟我与他们接触不多有关。但是,腼腆好像历来都被看作是男人的外衣,所以任谁也阻止不了阿联制造“夜店门”事件。
据说,腼腆的雄性一旦荷尔蒙失控,要比那些平常明显放浪之人“危害性”更甚。您现在应该知晓西门庆为何从古至今历来都不缺少粉丝的缘故了吧?!
从CBA跟风混到NBA的阿联,从头到脚的第二性征明显而正常,也似乎时刻在提醒着世人:七情六欲上天赐,害人(不)利己在其次。于是,这边厢阿联的荷尔蒙一涌动,那边厢媒体和公众就本能地随之“联动”。所以,阿联“出事儿”只是时间早晚之事,所谓“哪有不偷腥的猫咪”?所以,国家体育总局在第一时间内“泄露”对阿联的处罚决定,多少显得有点“急躁综合症”的倾向。
因此,很多人没必要紧盯着阿联头上的“公众人物”标签,砖头瓦块齐奉送。阿联在成为一位“公众人物”之前,他首先应该是一个男人。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作为一个男人他十分健康、正常——不缺胳膊少腿,各种腺体发育良好,未入佛门酒肉可穿肠,对异性有天然本能的需求,拥抱亲吻不触犯法律底线……最关键的一点是,阿联到了完全可以负法律责任的年龄。
一言以蔽之,阿联在某个潮湿的足以导致暧昧氛围的夏夜出入灯红酒绿的弥漫着浓重荷尔蒙味道的场所,再正常不过。试问,如果您也有这样的财力和魄力,您就一定能保证不犯点类似的小小的“错误”?
易建联的“夜店门”事件之所以甚嚣尘上,惟一能说明的是:现代人的眼球都畸形成了斗鸡眼。人有欲望才正常,反之则说明有问题。其实,每个人体内都流淌着“罪恶的体液”,如果说人之处性本恶的话。
与所有的八卦新闻一样,易建联“夜店门”事件的走势或许应该是这样的:或是阿联在专门的新闻发布会上“道歉”,或是其绯闻女友施燕飞高开低走,或是两人搭乘绯闻特快专列飞黄腾达……当然,最后不了了之而两人也形同陌路也未尝不可能。
但是,最终谁又会真的需要并关心这些东西呢?不就是一个会打篮球的名字叫易建联的那点破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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