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秋天,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还在天津"河北工学院"院部的学生食堂前摆摊儿卖书,辛辛苦苦地一天,也就只能挣几十块钱,我就是把本本放在我的三轮车上,秋风吹完了冬风吹,终于写完了这部令我痛并快乐的小说。 后来一位出版商刘姐(再次感谢刘秋芬女士,是她给了我信心)拿走了我的书稿,但因为种种不走运的挫折,譬如刘姐告诉我:我的书稿到了出版社的一位老处女的手里,她根本就不敢看我的书稿;譬如刘姐又告诉我:卫慧出来你知道吗?现在北京好多出版社都摘牌了……如此等等…… 6年过去了,我的《病的不轻》是真的砸在手里了,但我仍然感到开心,因为这是这本没有正式出版的小说,给我在这个小圈子里带来了不少的荣誉与机遇,至少,我今天用不着靠摆摊儿买书养活自己了。 回忆我的31年风风雨雨,真的,我几乎是在受伤与痊愈之间度过的,有的伤可以痊愈,但有的伤根本就无法痊愈。庆幸的是,我结婚了,我老婆是一个很出色的女人,无论教养还是容貌还是身材,她都令我满意,我们还有一个小女儿,所以,今天我早就忘记的什么受伤了……
2005年5月13日高鹏
长篇小说连载·病得不轻 (1—2) 高鹏/著
写在前面的话
关于受伤,我想,应有两种情况:
⑴人被人打了、猫被狗咬了、流出了血并感到疼痛了、是受伤,这种伤很容易痊愈。
⑵被某人用某种微妙的眼神儿涉及了一下儿,或者因为一句话、一曲与某段往事有关的音乐、甚至一切轻微微的影响——人便受伤了。这种伤就像天空一样广阔,很难痊愈——这种伤只有人受,动物受不着。
本书将出现很多个不同的“程晶晶”和很多个不同的“陈爱”,她们代表着主人公的两种意识形态,表现了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模式的相互冲突下,当一个人处于被两种意识形态相互撕扯的时候,会陷入一种梦幻般的生活……
可能,我将要叙述的,是有关一个人的成长与受伤的不着边际的心灵历程。
1
两种女人:一个叫陈爱
一个叫程晶晶
有一个春天的早上和往常一样,只要上天设有特殊的安排,我至少知道死亡离我还有一定的距离。我双手揣在裤兜儿里,在未知的命运中漫无目的地闲逛,于是无可逆转的在十一号路上久违了程晶晶。当时明媚的阳光和欲望一起在清新的空气里无限膨胀,时光均匀地流逝,悲壮而舒畅;路旁杨柳轻飏,旎旖着嫩绿色的波浪;月季花汹涌狂妄并且淫荡地绽放,在奔流的路人中有两束静止的目光长久地凝望,有一种复杂的心绪在我们胸腔里无可名状。
我想,我还是很幸运的。我没有什么钱,我吊儿郎当游手好闲,我拥有健康的五脏、灵活的四肢、自由的头脑和一支爱发脾气的小命根,我拥有年轻拥有我本该拥有的一切,我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用来把它们一一丢失,我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用来把我想要得到的东西尽力去一一得到。站在我面前的程晶晶让我明白,年轻的男人即便是不幸也是很幸运的。而她就很不幸,她一不小心走在了时间的前面。年轻的女人不知不觉走在时间的前面,即便幸运,也是很不幸的啊!
这个春天的早上和往常就不能一样了。我一点儿也想不到程晶晶在短短几年之间竟“老”得这么快,但我是个重感情的人,还不至于嫌弃她。如果你认为我用“嫌弃”这个词挺不要脸,我没有意见,所以你一定要去读一读海涅的那首《为苔莱丝而作》,那么你便能读到一句很妙的诗:
“第一次上情场的人,
即便失利,也像个神仙;
可第二次再去恋爱,
仍不成功,就是个笨蛋。”
我上了几次情场都如堕五里雾中摸不着家,当然不能再用“笨蛋”来称呼我——我就是不要脸!
我之“不要脸”的性格是从漫长的实践中摸爬滚打锤炼出来的,今天我还这么年轻,庆幸的是,还不算太晚。
要知道,在我们这个年龄中的都市男女,整日浸泡在各种形式的爱情故事和幻想之中,我们呼着虚假的情、吸着伪造的爱;玫瑰泛滥、钻石冷淡、巧克力甜得发腻;我们没有信仰、内心涣散、骨子里还装满了不现实的宏图大志却有气无力——我们被放在一个流窜着各种价值观念的舞台上乱撞,我们找不到舞台的位置,只得跟着在场里跑——我们是一帮心知肚明、表面上还得绷着个劲儿的群众演员——演员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脸。
我记得程晶晶曾经在即将毕业离校之际问我喜不喜欢她?
程晶晶问这个问题时我飘飘欲仙脚后跟发软后脑勺发麻。但转刻之间便心灰意冷。
诚实的讲,在学校里有数不清的好看的小女生从我眼底下笑语盈盈暗香去,我还有的是时间去“众里寻她千百度”,她们晃来晃去晃得我眼也花来心也忙,凡是好看的我都喜欢!程晶晶想让我只喜欢她一个人,就破坏了我的好情绪——我情绪一坏起来就心灰意冷了。
我说不喜欢,我喜欢陈爱!
她们认为我喜欢陈爱是我变态,说什么陈爱一点儿都不好看,还公然指责我,就差贴大字报啦!足以说明她们的浅薄和愚钝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她们不知道,陈爱比她们谁都聪明,不好看?我喜——欢!
现在,程晶晶“老”了,体态随之憨皮赖脸的丰盈起来,眼珠子不再如从前那般水汪汪的满处乱瞟,随风飘荡的风流长发尔今也剪成了有板有眼的齐眉短发,但她比从前多了一种味道,笑起来腼腆如一缕清茶的暗香在一种强烈而性感的宁静中流动着智慧而稳重的狂热,这说明她知道了锅是铁打的便开始谦逊了,要是她当初能如现在这般腼腆一些高雅一点,我可能就顾不上去喜欢陈爱了——喜欢陈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在这里我有必要就“喜欢”作一番尽可能明白的阐述:
我喜欢陈爱,也喜欢程晶晶,同时喜欢所有善良的漂亮女生。每当我亲吻程晶晶时,她动情的鼻息灼热的呼在我脸上,她的小舌头神经质地煽动——我就很喜欢她啊!每当我想去亲吻她的时候我就更喜欢她啦!可想不到就算了。
至于那些漂亮的小女生,看见她们我就很喜欢,看不见就算了。
而陈爱就很不平常,看得看不见,想得想不到,我都着了魔的喜欢,她在我的心中牢固具体如坚硬的顽石——算是算不了的!
尔今,这块顽石开始松动,它拒绝我记忆的收藏,自然而然的被一种漫长的悲情缓缓分解,它将荡然无存。
我的确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可重感情就得跟自己过不去?你们觉得这事儿规矩吗?
所以当程晶晶问我:
“陈爱怎么样啦?”
我干脆告诉她:
“忘了。”
——那时候也许我还没喝多,也许这时候我醒着……
2
我爸我妈都知道我到底有多混
我说忘了!程晶晶便说我“混(二声)劲儿”又上来了。我不知道她说得对不对。
我曾经学习过话剧表演。学过表演的人想必都知道什么是“情绪记忆” ——演员在扮演某个角色之前首先认定自己就是剧中之人,便把自己完全忘掉,在剧情中开始了真实的生活——我不是演,更没有人邀我出来演戏,我的思想总是在日常生活里情绪记忆,因此,我是一个动不动就跟自己犯混的人。我觉着我把陈爱给忘了,还真就想不起来,即便想起来,她在我的记忆里也不是一程不变的一个面孔,也搞不清哪一位是我真正经历过的,也许这全是我犯混的时候自然而然杜撰出来的,在我乱哄哄的记忆里她们如往复游荡的迷障挥之不去,在我不得不采用强制回忆的方式把自己搞清楚的日子里,便陷入矛盾的痛苦之中徒劳的挣扎,弄得我整日昏昏沉沉五迷三道。
我常常失眠,失眠了就数数、或者背唐诗宋词,数累了背烦了还是睡不着,不想可咋办?只能大半夜起床秉烛夜游,撒癔症。
要是你于某个三更半夜里看见一位细高个儿的四眼儿男人蹲在马路牙了上跟一个破烂肮脏的垃圾箱聊得有来道趣儿,如果你出于好奇心太强而走到他身旁拍拍他的肩问一声:
“干什么呐?老兄。”
他一定会一个机灵跳起来向你发怒:
“敲门了吗你就进来?怎么这么没素质?出去!”
这个向你发怒的男人很可能就是我,你最好小心点儿,克制住你的好奇心别搭理他。
我不但容易犯混,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我有“双重不自知”的症结,所谓“双重不自知”,是这样的:
第一:我不知道我是谁。
第二: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第一, 是就哲学中的“本源”而言,即——精神和自然界两者孰先孰后的问题。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呀?”我就闷儿了,我说我是我?简直是跟人家装王八蛋了。我说我是我爸我妈之子?也说不通。因为我爸我妈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这就很容易陷入一代代往远古去追溯的麻烦之中,早晚得追溯到类人猿,之后再去追溯哺乳动物种群、而后在追溯到各种爬行动物、鸟儿类、两栖动物、鱼类、无脊椎动物……这样追溯下去就不得不从分子角度去追溯所有动物之间相互存在着的亲缘关系——甚至植物,到最后,便只好追溯到单细胞生物乃至细菌了……
追溯到此,我从我的记忆里追溯到了如下一幕。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中午,我站在桥上怀着无限的仁爱之心看风景,看小燕子们调皮的飞来飞去、看蝴蝶在蔚集的草木间打情骂俏,我看到陈爱在河岸上支颐凝坐思绪万千。
在这里,陈爱是一个诗人。诗人的特点普遍为多愁善感容易激动、有时郁郁寡欢聪慧颓废,并且习惯与哲人混为一谈。我看见她望着河水思绪万千便怦然心动,她可能是就“我是谁”的问题而追溯到了水里的浮游生物——她这个样子我喜欢!
于是我踞着脚尖儿朝她挥舞着手臂可着脖子狂呼:
“陈爱——我喜欢你呀!”……
陈爱闻声抬头望见我,狠毒的劣了我一眼,向我不屑的喊:
“我不喜欢你!臭狗食!”然后“扑通”一声投入河中追溯“我是谁”去了。
这件事在我的记忆里有两种不同的发展,有一种是这样的——
我看着陈爱投河之后溅起的美丽水花儿喊:
“陈爱——你这么执著啊!”
剩下的时间,我便耐心等待陈爱从水时里露出头来欣喜若狂的告诉我她是谁。时间一分一秒的飞逝,当我看到彩霞满天时才觉得事情不对劲儿了,我发疯似的向下班的人流不停的喊叫:
“救人啊!有个女孩儿想不开跳河啦!”……
于是有几位好心的男人争先恐后跳下河去,好在那天无风无浪河水平静如定,很快我便看见人们把她托上来的样子,有七、八个不同年龄的男人们围着她又是人工呼吸又是按胸脯又是撅胳膊又是掰大腿的忙活,其实她已经死得伸脖瞪眼儿直么愣蹬了。
警察叔叔问我:
“这女孩儿什么时候跳下去的?”
我气唏嘘嘘的回答:
“中午。”
——我挨了警察叔叔一个大脖溜儿:
“你成心呀!”……
这件事情好象还有另一个版本,大概是这样的——
陈爱对我扬言不喜欢我,还骂我臭狗食!而后纵身一跃“扑通”一声投入河中,我顿感五雷轰顶头昏目眩,也随之伸脖瞪眼儿直么愣蹬仰面朝天平拍在桥上昏死过去了。
傍晚我迷迷糊糊睁开惺忪的眼睛看到黑压压一片数以万计的人腿及忽扇着的好奇的人眼,他们都在疑惑着朝我心忙的忽扇着。我朝人们友好的笑笑,以回报他们可爱的忽扇,笑完了才醒过闷儿来。
我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指着陈爱投河的位置,有气无力的说:
“快——救人——有个女孩儿想不开跳下去了啦!”
于是我便看见了陈爱被人们托上来的样子——她已经死得伸脖儿瞪眼儿直么愣蹬敷敷囊囊了。
警察叔叔问我:
“这女孩儿什么时候跳下去的?”
我看看表和表上的日期,胸有成竹的应道:
“昨天中午。”
警察叔叔一听,肺都气炸啦!扬手给了我一个大脖溜儿:
“你傻逼呀!”……
这件事情的发展略有不同,但结局是一样的——我爸到派出所去领人,询问了值班的民警,民警看了看我爸,又扭头瞟了眼蹲在旮旯里傻呆呆的我,对我爸说:
“是那个吗?”
我爸回答:
“没错儿就是他!”
民警低下头看着桌上的一堆户口本儿说:
“领走吧。”
我爸还不走,反而问人家:
“他犯了什么事儿了?”
民警不耐烦的看看我爸,又拧眉斜我一眼,说:
“到是没犯什么事,说是很不像话——犯混!”
我爸高兴的舒了一口气:
“噢——是犯混呐!那就好!那就好!”……
我爸将我领回家,一没打我二没骂我,还给我熬了一锅羊骨头补身子,因为警察叔叔说我犯混——我要是有良心,应该买两盒好烟谢谢警察叔叔才对,可惜我兜儿里只有两毛钱了,只够上趟厕所尿泡尿的。
这件事我就是这么回忆起来的,不知是真是假,现在你们知道了——我就是这么混!
就这些毫无根据的回忆而言,不得不使我怀疑我潜意识里的用意,就像路边衣衫褴褛的算命先生谜语式的忠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二(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是就我个人而言,我不知道我是怎样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不知道自己和别人究竟谁出了毛病总之我情绪不定时好时坏说变就变。这大概和我从小被独自锁在屋里有关。
我在上小学之前,就没怎么被放出来过,就算偶尔被放出来,也不懂得如何跟邻家的小朋友们相处,和他们在一起,我像一根木头棍子,这根木头棍子不会打人,只会挨别人的打,所以我就不和打我的人玩儿,可是所有的孩子都憋着劲儿照我下手。
他们为什么欺负我?因为在他们眼里我不是自己人。还有一点很重要:别人打我,我不能还手,回家还不能说,因为和他们打架,不管吃亏与否,回家先要挨我妈一顿臭揍——我妈这人很讲道理,她大功无私以理服人,绝不像别人的妈妈那样混蛋,别人的妈妈见到自己孩子吃亏了,多半会大叫:
“活该!你孬呀!你长着手脚干嘛吃的?就知道窝里反!”
而我妈则不这样看问题,她认为:不管孰是孰非,打架就是不对,作一个不惹事生非的听话的好孩子才对!
我说:“是他先欺负我的。”
我妈一定会问:
“他怎么不欺负我呢?你欠?你脑门儿上写着你不是人你该欺负?“
于是我怀着试试看的侥幸心理走到镜子前照照,然后失望的走到我妈面前低头认罪:
“我改了,下不为例。”到底改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敢问。
某天我突发其想,找人在脑门最显眼儿的地方用圆珠笔写上:
“我不是人,我该欺负!”
我顶着这行蓝色字迹兴高采烈的满处乱转,我以为我脑门儿上有这行字就什么也不怕了,谁要是还敢欺负我,我就可以还手儿了,不料反挨了我妈一顿暴打,于是我妈给我下了一个结论:
“三岁看老,天生一个二百五!”
我不相信我妈还能相信谁呢?
——我天生一个二百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