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5年我21岁,那一年一只脚在学校一只脚在社会,我还以为自己早晚会成为一名不折不扣的诗人,我的形象还是那副刻意的“王杰版本”的沧桑,牛仔裤的后口袋里始终如一的塞着一个破旧的笔记本,随时感慨、随时诗性大发、随时都在郑重其事地问自己: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那一年风吹雨打、那一年风流酝籍,那一年2月6日的晚上,我被一帮“叔叔”拉到位于黄家花园的“奥运歌舞厅”让我无休无止的唱王杰的歌,就在那天晚上,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三陪女郎”,一个“叔叔”对我说:“那‘姐姐’的手很粗”;另一个“叔叔”对我说:“给你叫一个?”我拒绝了,我问:“为什么没有人管?”又一个“叔叔”告诉我:“你看那边沙发了吗?掀起来底下就是枪……”;那一刻,我毛裤悚然……
就在那天晚上,我从牛仔裤的后口袋里掏出那个破旧的笔记本,在勉强的光亮中写下了这首诗,然后我上台最后唱了一首王杰的《向太阳怒吼》,之后就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失文/高鹏
他其实是一个女孩儿
一个叔叔说她的手很粗
都是那些霓虹灯的缘故
给她的脸染上奇怪的颜色
丢了几岁之后
她坐下来喝酒
文/高鹏
在她的身边
越来越多的霓虹灯将不断的亮起来
女孩没事儿的时候在墙角里站着
姿态很妩媚,得笑很机械
女孩穿着白色的衬衣
被紫外线烤着、烤着
已看不出底色
文/高鹏
她喝过很多很多的名酒了
却从来都来不及品尝味道
女孩每隔十几分钟都要悄悄走开画一次妆
女孩每隔十几分钟都要将被弄掉的脸补上
霓虹灯不断地亮起来!亮起来!!亮起来!!!
女孩子不断地老去了!老去了!!老去了!!!
那歌声不断地响起来!响起来!!响起来!!!
我们的城市被浸在掺着爵士乐的红酒里了……
1995年2月6日晚写于“奥运歌舞厅”
还有一首诗也是1995年写的,顺便放上了……
暮歌 文/高鹏
文/高鹏
一部分人听说山可以爬了
一部分人仍坚持默默修路
一部分人轻松地爬上山顶
一部分人辛苦地把路铺平
一部分人挤满了山顶
一部分人便怀疑起路
一部分人看见太阳下山去休息
一部分人看着太阳掉下去没了
199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