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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读书的坏蛋不是一个优秀的坏蛋
高鹏1999年的长篇小说病的不轻 (28~31)
28
不读书的坏蛋不是一个优秀的坏蛋
……于是在某一天,我突然变得凶狠起来,所有的同学全被我吓呆了,他们一点儿思想准备都没有。我本来就是一个不想活的人了,我活着只是为了看电视连续剧《霍元甲》的!他们心惊胆寒的看着我在教室的讲台上,敲断了一个男生的腿,那天是我爸背着那个男生去医院的,我就躲在家里的那台缝纫机底下,等着我妈回来打死我。意外的是,我妈并没有打我!要知道我妈花去了二百多元的医疗费啊!我在学校的操场上,用板儿砖把一个男生头上凿了一个血流如注的大窟窿,同学们、包括我爸我妈,他们都以为我疯了,还是我爸背着那男生去的医院,我还是躲在家里的那台缝纫机底下,等着我妈回来打死我。更意外的是,我妈还是没打我!
我彻底糊涂了,我数学考试考了七十二分要挨打!作业完成得不漂亮要挨打!总之想不到的一切屁事儿也要挨打!而我闯了如此“惊世亥俗”的横祸,反而没事儿啦!于是我得了一个结论:
“小祸不要惹,惹就惹大祸!”
再看看我的那班同学吧!包括那个卖鱼的儿子,短短几日之内,全变成了我的奴才,服首贴耳的老实了。我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想拿谁当马骑谁就会乖乖地趴在地上等着。操!天理还是有的嘛!谁说只有卖鱼的儿子才能欺负人?我们党员的儿子不是也站起来了吗!我还会警告他们:
“你要是想骨折想让脑袋开瓢儿,就找老师找我妈告状去吧!”
我算知道了,我身边的所有的孩子全是傻r;没有一个要脸的、没有一个出息的、没有一个不是从骨子里就冒奴才水、流汉奸血的!他们全他妈的欠打!
很久已后的今天,我偶尔翻到了一个小笔记本儿,那是我妈在很久已前记录的流水帐,我读到:
“6月13日
早点:0.32元
车费:0.2元(奶奶给0.3元)
计:0.42元
生活费用:余0.58元 ”
读到这些,我脑袋疼得似乎要炸掉。我真没想到,我妈我爸当年过日子会是这么艰难,否则,我决不会因为我妈搜走了我奶奶给我的钱而怨恨她了,我当时只认为她们就是有钱、就是财迷得舍不得给我,甚至还翻走了我奶奶给的钱,是故意不让我有零花钱、故意让同学们看不起我、孤立我欺负我的。我最内疚的便是,在我奶奶给我零花钱的时候,我还死活不肯要,宁可不要零花钱也不想便宜了我妈,我还把种种理由讲给我奶奶听,我奶奶当然不高兴了,便气哄哄的说:
“拿着,谁也不让她知道!”
这样我便放心了,于是我开始为了花钱而花钱去了,花钱本身就使我快乐无比,我不在乎得到什么东西。
当年我还不知道啊!我父母生活很艰苦啊!她们很需要钱来维持生活啊!我就这样把奶奶给我的钱不明不白的浪费掉了啊!
现在我25岁了,想到这些事,心里非常内疚,好在当年我还小,不懂事,是可以原谅的。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交学杂费的钱几乎全是从学生们的口袋里“催债”——“催”来的。我“催债”钱的方式很儒雅,一点儿也不像某些没有教养的野孩子那样粗暴。我往往是在早晨上早自习之前,在教学楼里随便逛上一圈儿,看见一贯有钱的学生便朝他们友好的笑笑,再打一个“伟人式的”招呼,然后慰问一翻,问问学习怎么样啊?最近不错嘛!口袋布是什么料子的呀?翻出来我瞅瞅——“
那学生乖乖地把全身上下的口袋布都翻出来,当然了,他兜里有多少钱便一览无余啦!我曾为此种“借债”方式取名为“竭泽而渔”法。
“你没欠过我钱吧?”我问。
“没——吧?”他战战惊惊的答。
“没欠我钱你干嘛给我掏钱?”我用手搂着他的后脑勺将其搂到我跟前儿:“你是有病吗?用不用我帮帮你?”
“噢对啦!是欠过是欠过!”他终于领会了我的精神,急忙点头哈腰地把所有的钱主动地往我兜里塞。
他往我兜里塞钱的时候,我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再追问“核实”一翻:
“没记错吧?你再好好想想?实在想不起来就算了,你要觉得冤枉,我也觉得不合适。”
“没记错没记错。”
“好吧!我们的账——清啦!”
罢,我便大摇大摆地走啦!你们不要误会,我从来不找真正的好孩子们“催债”,因为好孩子们的钱太干净,我花着心里不舒坦。如果我来找你“催债”,你就一定不是个好东西,你也一定会明白“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道理——咱们同属“水族”(作者自创词:这里指小流氓们),谁也别跟我装“干”的!
我在校里校外经常打架,那时候,打架是个更来钱的买卖。如果我把谁打了个五眼儿青,便找来一帮弟兄给我四处“搞”钱。我这人屙完了屎一定要擦干净的,免得染上不干净的病,所以我一定要领着“五眼青”去医院看病的,“五眼青”见我办事如此“磕板糟儿”(作者注:黑话,泛指讲义气,办事规矩),也就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再者,在大夫的眼中,只是俩屁孩子打架嘛!挨打的主儿还连称“没事儿没事儿逗着玩儿”呐,你说能花几个钱?买个病历本儿,上点儿红药水儿,带“五眼儿青”找个便宜的馆子喝两杯,酒是越喝越厚的,剩余的钱全是“利润”,同时,我又多了一位对我五体投地的好弟兄,何乐不为呢?
有我的原则,本人从来不欺负老实的弱者,我打的人全属我们“水族”,“水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水族”们是不会去报警的,报警是“水族”们丢脸的下流勾当,会被同类看作“鸟儿屁”(作者注:在小流氓之间流行的黑话,指傻r)的,因此我经常警告我的弟兄们,作事要有原则。
“打架一定要找对目标,不要用硬器、不能打后脑勺、胸部及阴囊一带,不要把性质搞恶劣,千万别欺负老实人,不要把自己搞臭。老实人报警是正常的,我们不能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我们不可能凌驾于‘人民民主专政’之上,一但折进去,没了自由不说,夏天还洗不了燥、没有电扇吹、没有凉汽水凉啤酒喝!冬天没有暖气、还抽不了烟、吃不着涮羊肉——全他妈的鸟儿屁啦!”
众所周知,在“水族”们的心目中,我是一条爱读书、好动脑子的的大鱼,有事会跟我商量商量,听我的没错!
后来我被安排在宋老师的班里,我正处于逐渐“从良”的进步阶段,最主要的是,我不再打架,不再动人钱财。我们还知道一句俗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校园里,毋庸置疑,我仍然拥有着一个“为所欲为”的气候。我到没什么,因为宋老师说过,坏脾气要一点一点地改。
我在进进出出目空一切,我甩着膀子横着走路,如果我看见谁的上衣口袋里插着做工考究的钢笔,便把那位仁兄招呼过来。
“看看你的笔可以吗?”我态度和蔼的说。
乖乖地把笔拿出来给我看,我把玩儿在手里,开始了别明用心的赞叹。
“好啊!很讲究啊!做工精美,出水儿流利……你字写得怎么样?”
“一般一般……啊,不,很差很差!”
“知道咱们学校大厅黑板里的字都是谁写的吗?”我问。
知道知道,是你写的。”
“怎么样?”
“当然好啦!”
我看他还是没有拿出令我满意的态度来,跟我装傻的人我一向不喜欢,我将话题一转——
“认识我吗?”我微笑着,态度一定很儒雅。
“认识认识!”他连忙奴颜婢膝地点头说:“你要是喜欢,就送你啦!“
我继续保持着我的微笑,摆出一幅官僚的虚伪嘴脸。
“不合适吧?无功怎能受禄?很不好嘛这样。“
“不不不!”他忙称:“你字写得好,你用这只笔当之无愧——”
“也是啊!”我高兴的望着他:“这么好的笔给你用确实委屈啊!”
“是啊!是啊!”
“这样吧,咱也别白收你的东西,我弹你俩脑奔儿就算扯平了——你说好不好啊?”
“好!好!好!”
此位仁兄连连称好,同时闭紧双眼,自己动手撩起前额的头发,龇牙裂嘴、赤红着脸把前额向我伸过来,比哭还要滑稽地笑着说:
“弹,弹吧!”
我将绷得紧紧的中指和大拇指放在嘴里哈了一大口热气,心想他妈的!让我废了这么大劲儿才搞到手你!我铆足了劲儿,在他的“印堂”之处狠狠弹了五个“真材实料”的脑奔儿。弹完了,我将钢笔插在自己的上衣口袋里,心满意足地对疼得直倒吸凉气的他说:
“谢啦!谁欺负你就告诉我一声啊!”
然后我便转过身,甩着膀子走开了……
29
你问我想要去何方
我说我要上你的路
我一位和我很要好的老班长,曾经把我与土匪作过一番区分和比较——土匪向来是凶神恶煞地以武力明抢,土匪从不跟你讲理,更无需让你表现出服气和满意;而我不是,我向来是温文而雅地“以理服人”,我让你把东西送到我手里来,我还要让你服气。
——最后,我的老班长说:
“你应该好好学习,毕业考警校,你这样的人才以后要是不当警察,就可惜了!”
程晶晶看见我上衣口袋里又换了一支漂亮的钢笔,便知道了这支笔的来路,她指了指我的上衣口袋。
“看看!”程晶晶的口吻很温柔。
我老老实实的把笔拿出来,美滋滋地将笔放在她的手里。
“哪儿来的?”她拿着笔在我面前晃了晃说:“老实交待。”
“抢的。”
“知道抢东西不对吗?”
“知道。”
“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我改。”
“狗改得了吃屎吗?”
“我不是狗。”
“土匪?”
“沾边儿。”
“土匪抢东西有理?”
“没理。”
“改不改?”
“尽量。”
“没收啦!”
程晶晶咬着牙笑着劣我一眼,从书包里取出一个塑料袋,那里面裹着许多做工精良的钢笔、圆珠笔,都有是我抢来的,她把我新抢来的那支笔放进塑料袋,裹起来,放回书包。
“我先替你攒着,毕业时全给你——你自己数!“
程晶晶这么一说,我就一句话都有没了,在学校有哪个女生敢跟我这么厉害?我觉得厉害的女生是好人,她愿意挑我的错、找我的毛病还不是为了我好?说明她正在领着我向她要去的地方走。我猜她要去的地方同样是我心目中向往的地方,那是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那里生活着许多陌生的、与我完全不一样的人。我曾经认为,我若一个人不远万里地到那个地主去、遭受孤独和冷落是有些犯傻,现在我终于遇见了一个程晶晶,她愿意带着我同往。
我还是那个喜欢幻想的中学生,在当年我是遵循信念行事的人,我还想起了我喜欢的那位叫崔健的摇滚歌手,他唱过的那首《一块红布》曾感动得我偷偷掉下了伤感的热泪——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
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
你问我想要去何方?
我说我要上你的路……”
我用充满了感激的目光凝视着程晶晶,我能想象我当时的表情是多么的诚恳。我从来也没有用过这样直白的目光、持着这般严肃的表情去面对过什么人,我心里还在响着崔健的那首《一块红布》,我相信程晶晶一定能够领会我的心意。
我曾经自以为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所以我才认为所有的人都有和我一样聪明,这种聪明便成为我致命的要害。因为到后来我发现,所有的人并不像我想像的那般聪明,正因如此,我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可惜直到今天我才刚刚明白。
在程晶晶的书包里有一个塑料袋,它用来存放从我手中缴获的脏物,这个塑料袋是我的精神支柱,已成为了我的信仰,一想到它,我就会从孤独与绝望中走出来、站起来、满腔热血的想为程晶晶作点作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我将时刻准备着,准备着踏上程晶晶的金光大道,让程晶晶领着我走向我心中的天堂,那个地方不再遥远,而是近在咫尺、指日可待。
我说过,在当年我是遵循信念行事的人,在当年我就是这么傻!
我到底傻到什么地步呢?我竟然他妈的自己花钱买笔!
我记得我买了一只“雷诺”圆珠笔,我把笔放在上衣口袋,等到程晶晶问我,我竟然他妈的兴致勃勃地告诉她:
“抢的。”
然后我傻笑着、看她把我买的笔放进塑料袋里。程晶晶天天背着我的脏物来来往往,背着我的信念进进出出,每隔一段时期程晶晶若不没收我一支笔,我就心痒难奈。我会莫名奇妙的闹情绪,对无辜的别人发脾气、还砸人家的自行车,我想我真是中了病了,这种病的名字叫作“贱”——我病得不轻啊!
在我“病病歪歪”的时期,我变了一个“诗人”,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一个小流氓儿,不好好捣乱、不认真考低分,舞他妈哪门子文、弄他妈哪门子墨呀!有时候我一天能写上十几首甚至几十首诗来,某日,我在一个笔记本里读到了一首题为《你飞来》的小诗:
“你飞进我的窗口
落在我铺着白纸的笔下
在那一瞬间
我渴望崇高
你把阳光投入我的眼中
你把朝阳印在我的脸上
透过你
我看见一个快乐的自己!”
读完了这首肉麻得令我浑身发毛的酸诗,我差点没吐出来,我在心里骂到:
“这是哪个酸溜溜的王八蛋写的呀!要脸吗?”
于是,我翻看了这首诗的日期和落款,才遭雷劈般的恍然大悟——太可怕了,原来这么不要脸的、酸溜溜的王八蛋还是个公的,他就是8年前的我自己啊!
我赶紧合上本,不敢往下看了,我一遇见令我生气事物就憋不住想骂街,我可不想找自己的骂!
此诗写于1991年12月14日,这股子酸劲儿应该是冲着陈爱才对啊,我还真是搞不明白了,
想着想着,就想到了一张美丽的脸,这张脸生得非常精致、简捷而干净,这张脸在我的记忆了一闪而逝,我定睛凝神地追忆,我的大脑就像一台故障连连的486电脑,吭哧吭哧地拼了老命的运转,差一点就死机了。好在,我终于想起来了……
我想起紧挨着我们教室的哪个班级了,有一个带着金丝框眼镜的女生,她表情严肃、冷冰冰的,一贯是紧绷着倔强的嘴唇、低着头走路。她留着一头乌黑柔顺的短发、端庄典雅不施粉脂。我常常碰见她,她习惯穿着白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夹克衫。我不能掩饰虚伪地掩饰我的好“色”之心,尤其是这等默默无闻、简洁得几乎透明的冰美人儿。每每相遇,我便不知不觉地驻足多看她几眼,她迎面从我身旁经过时,在我面前停住脚步,低着傲慢的头,绷着倔强的嘴唇,微微跺了一下脚。
“看什么看?看!”
她说这句话时,眼睛是望着地面的,然后低着头、撩起眼皮劣我一眼,才昂起傲慢的下巴,目视前方,若无其事的地了。
凭我当年在学校里的名声,她对我怎敢如此无理?!可是我已经“从良”了,好在我正耐心地等待着程晶晶带着我走上她的路,也不想跟这女生一般见识了,但是她在我的面前轻轻跺了一下脚,还甩出一句冷冰冰的“看什么看?看!”,就在我的心里痒痒的,痒成了烙印。
在我的印象里有一位冷冰冰的女生,她有着魔鬼一样的身材、她有着一双隐藏在镜片后面的迷人的眼睛、和一个尊严的尖下巴及两片倔强的、紧绷绷的嘴唇与一股淡淡的清纯的芳香。我告诉你,这淡淡的芳香绝不是某种昂贵的“精细化工”的味道,这味道如漂浮在梦里的、某个秋天晨雾中洁白的少女之躯。
在当时,我喜欢程晶晶已不能自拨,并如痴如狂的迷恋着程晶晶书包里的塑料袋,我根本顾不上知道那个女生的名字,那女生美丽得无可挑剔。程晶晶看上去其实一点也不漂亮,但她骨子里有一种让你摒弃容颜的气质,这种气质坚不可摧,她就镶在你最最敏感、最最多愁善感的心窝里,连岁月也不会将其动摇。
现在,我似乎想起这些本来完美无缺的钢笔,如何变成和我的记忆一样支离破碎了……
我记得我与程晶晶经常在暗中较劲儿,我都忘了为什么了,可能是我太在乎她的原因,我们总是因为一些想不起缘由的小事而暗中较劲儿。
在那段相互蓄意伤害着对方的同时、又相互由衷地抚慰着对方(也许,是她蓄意伤害着我的同时、又由衷地抚慰着我)的日子里,我在被她推向万念俱灰的深渊的时刻,总能伸出我那只瘦骨嶙峋的伤感之手,去抓住程晶晶向我伸过来的那只灼热的浅棕色的手,这只手比我的手还要瘦小,但力大无穷。我经常在梦中抓住这样的一只手,它似乎能帮我重生,我总是在感动得声泪俱下时醒来,在现实的黑夜里胡乱挥舞着手臂寻找着这只手,我什么都可以放弃,我只需要这只手能奇迹的回来,让我再次抓住它,我可以立即拧亮台灯,让我看一看她的笑容。
我在什么也没有得到的情况下,充分地品尝了这具体的失去,在认识了程晶晶之后,我得了这种难以医治的病,我能回想起我是如何忍受着这种痛不欲生的病症度过每一个除夕之夜的。
30
被爆竹震碎了的灵魂怎么收拾?
被爱恨折断了的那些笔怎么办?
我于除夕之夜,一个人流浪在冰冷的大街上。我不想呆在家里,面对与我的心境格格不入的家人,我是一只容易伤感的奇怪的动物,在除夕之夜我是一只目光忧郁神情疲倦的野猫,还是那种没几个人喜欢的黑猫。
我能在孩子们燃放炮竹时听见自己内心的孤独在惊恐的呻吟,我已不在是那个盼着过年的孩子了,我能在炮竹爆裂的火药味儿中闻到新年的味道,这味道令我心痛难忍,因为我还闻到自己又在毫无意义的孤独地苍老下去。我没穿新衣服,我不是孩子了,新衣服也骗不过我的,我不认为换上新衣服就能换来我的好心情。我没有钱、没有事业、没有机会、没有背景、没有正确的童年、没有属于我的自豪,我空举有着满身的力量却没有使出的地方,我曾经有过许多好机会,却被不明不白地踢了出来。我想到我们生活中的那张巨大无形的“ 关系网”,网内之人可以畅通无阻,网外之人往往寸步难行,我们面对着的不是竟争啊!简直是他妈的群殴啊!我真后悔我当初没好好学习,我真后悔我当初听信了几位纯洁的老师们对别的同学说过的话:
“你能跟他比吗?他脑子活,他用不着文凭,以后有很多饭碗等着他呢。”
老师这番话其实指的就是我,我就飘飘欲仙了、信以为真了,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我只能看着我的力量在一无是处中慢慢衰亡。所以我没有抚慰,没有高兴的权利。我去年什么德行,到今天还什么德行,除了长一岁,你叫我拿什么来庆贺这辞旧迎新的时刻?
我走在冰冷的大街上,一支一支的抽烟,偶尔有赶着回家的、那些有着坚定目标的车辆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在这种呼啸之中,我回味着那即将死去的今年的我;回味着即将在这个苍苍凉凉的世界里降生的那个新一年的、跟去年毫无区别的自己。这个时刻,我需要有一只能被我牢牢折住的、安抚我死去或者降生的灼热的手……
当整个城市在倾刻间响成一片之季,我的灵魂在狼狈地苍惶逃蹿着,我拨通了一个女人的电话,在这整个城市都在颤抖的时刻,我对着话筒,捂着一支耳朵大喊着:
“喂喂喂你在干什么呀!”
一个快乐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喂喂喂,新年快乐!”
我不想听到这俗气的老论调,我不需要祝福,我在新年里不可能快乐,我对着电话机大喊:
“敲钟了吗!”
“你听……”
我隐隐听见赵忠祥和倪萍在电视机里异口同声的喊:
“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啦——10——9——8——7——6——5——4 | | TAGS: 坏蛋 优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