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一旦合法昂贵就成了艺术了?有宣传、有海报、有相关的演出许可证,就是不知道汤加丽那场舞蹈演出的剧院门口,有没有挂上“少儿不宜”的牌子……
汤加丽艳舞,
披着艺术外衣的色情谁查处? 文/高鹏
我曾经写过一个叫《色情与淫秽》的玩意儿,无论是色情还是淫秽,一旦摆到桌面儿上分析透了就没意思了。正常的、生理健康的男人都好色,男人好色就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产业,广告离不开美女、模特走秀离不开泳装三点式。
妓女卖淫是卑贱的,但妓女也是清白的一面,这清白就是妓女承认自己是妓女,从不粉饰自己的勾当,她们偷偷摸摸,从不敢大张旗鼓,妓女卖一次身只有可怜的几十元非法收入。但还有一种人,比如汤加丽,大庭广众之上,只许看,不许碰,公开露一露就发财了,可是,人家合法,那是艺术。
汤加丽的“裸炒事件”过去好几年了,当初汤加丽还声称自己是被迫拍的裸照也成为笑谈,这种事儿在娱乐界里,连老百姓都看透了,娱乐界靠出卖色相乃至身体出名的女星们不在少数。如果那次“裸炒”事件被说成是“被迫”,那么这次汤加丽在舞台上“艳舞”又该怎么交待?芭蕾舞也露胳膊露大腿、杨丽萍跳舞也露肩膀露肚皮,但人家的舞蹈是那么的严肃,动作优美,不该露的绝对不露。再看看汤加丽,淫秽的动作,不该露的也露了,那不是“艳舞”是什么?
经常听说外地有草台班子用色情艳舞吸引民工眼球,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消息,刚一听说也觉得查处得太对了!但当我看到汤加丽也来这手活儿的时候,就开始为那些草台班子们叫屈,草台班子的艳舞都是给民工们看的,围个棚子,票价很便宜,那是色情,怎么着?汤加丽把艳舞披上艺术的外衣,那么高的投资、那么贵的票价,怎么就没人管了?
汤加丽  
草台班子 
我把一张汤加丽的“艳舞”的照片给一个朋友用QQ发过去,朋友说人家里面其实穿衣服了,我说:“故意弄出里面什么也没穿的错觉出来,和什么也没穿有什么区别?就是没穿!”这是不是艳舞?这是不是色情?
看来,这个时代的法律也知道见人下菜碟儿,汤加丽色情合法,草台班子色情就得查处。人家民工挣钱不容易,又常年在外见不到自己的老婆,大家都是男人啊!好不容易狠把心出几个小钱儿钻棚子里过过眼瘾,弄不好就被公安查处了;再看看那帮衣冠楚楚的君子们,有钱!堂而皇之的走进剧场,看汤加丽的那个《魅》,那叫艺术!货有贵贱之分,人有三流九等,汤加丽的标签儿是金的,草台班子和民工们的标签儿是纸的。
我一直觉得,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叫人瞧不起,如果说妓女、草台班子的舞女是生活所迫抑或是人格不健全,那么像汤加丽这么大张旗鼓、冠冕堂皇的不要脸,那就是她人品有问题了。
现在,我终于知道色情与艺术的区别了,艺术的,就是合法的昂贵;色情的,就是非法的低贱!而非法的低贱,最起码可以抑制那些未成年孩子们去接触,而合法的昂贵呢?有宣传、有海报、有相关的演出许可证,就是不知道汤加丽那场舞蹈演出的剧院门口,有没有挂上“少儿不宜”的牌子?
2006-12-12-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