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钉子户的尊严与信念
二战期间,英国的一个钉子户拒不搬家,导致军用机场无法建设,受到民众和媒体的炮轰,首相丘吉尔对媒体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们和德国打仗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如果强拆了他的家,那我们为什么要打仗?”
和平年代的美国乡村,政府在修建高速公路时,需要占用一个农民的农场,政府的想法是找老人谈一谈,给他一大笔钱,老人回答,你们给我多少钱我也不放弃我的农场,因为钱是可以花完的,可是,我的子孙后代们就再也当不了农民了。最终,政府也只得花费了更大的资金,让高速公路绕道修建。
还是在美国,西雅图市,开发商给一栋90多平米房子的住户开出几倍于市价的高额补偿,但该住户依然要“钉”在那里,开发商无权强拆他们的房子,西雅图地方政府以及任何“有管部门”都没有帮忙的意思,开发商只好三面围着房主的小房子,建起了一座宏伟的凹字形的五层商业大楼,房主去世后,该“钉子房”被改造成为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项目,取名为“信念广场”。
在咱们的国内,钉子户个人理想的利益没有得到补偿而自焚的新闻发生过,我个人认为,为了不应属于自己的额外利益得不到满足而自己用火烧自己,在刁的刁民也傻不到这个份儿上,因为这笔买卖明显划不来,而曾出现的“最牛钉子户”,在一个法制健全的,自由民主而健康的社会里也不应成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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