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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交通干部每月都有一天“无车日”
编辑晨晨 发表于 2007-9-13 17:17:00  

    上海市交通局规定,交通干部必须带头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并把每月22日定为“无车日”,要求交通系统各级干部和管理执法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为城市排堵保畅和交通节能尽力。

    据介绍,上海交通局要求把“无车日”活动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乘坐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观察了解管理和服务现状结合起来,听取乘客意见,发现存在问题。

    根据规定,上海市交通局规定每月22日,从局长到局机关、直属单位所有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上下班,并检查了解服务情况。所有公务车辆必须严格停放在单位。

    据了解,“无车日”活动最早起源于法国,法国针对当时日益严重的交通拥挤、交通污染等现象,于1998年9月22日提出了“我不在市区开车”的倡议。该活动很快得到欧洲其它国家的积极响应,从2002年起,欧洲执行委员会环境部决定将此活动扩大为“欧洲易行周”。

    日前,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将每年9月22日定为上海“无车日”。现在这项活动已成为世界性的活动,据统计,目前开展“无车日”的城市已达1322个。

TAGS: 无车日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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