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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是什么挡了“绿葬”的路 
  刘卫战 发表于 2008-4-3 11:46:00

  节地省钱,生态文明,绿色殡葬政府重视社会呼吁,然而江苏全省每年死亡43万人中,仅有2%实行绿色殡葬——

  卖墓还是卖“景观房”?

  “酒店式物业管理”,“全天候红外线监控报警系统”……这不是高档楼盘的广告,而是南京一家陵园打出的服务承诺。

  3月26日。南京黄金山公墓。经不住业务员王小玉的热情推介,记者坐上该陵园的“看房车”。半小时后,车子拐进将军山旅游度假区,停在一座寺庙门口,一位讲解员迎上来。

  “我们是南京唯一由国家民政部批准的经营性塔陵,由香港老板投资,占地50多亩,已投资3000多万元。”她说,塔陵原本安葬高僧和帝王,如今在老百姓中很流行。“风水好,不占地,环保、节约……”“风水”好在哪?“正前方南唐二陵,帝王住的地方;左手将军山,右手韩府山,一文一武站两边;后头龙泉山,门口还有个小池塘,这叫‘前有照,后有靠。”

  开发陵园的是旅游公司,讲解员不时冒出的却是房地产词汇。

  “陵园总共‘开盘’3万多套,卖出2万多套。”她领记者走进一座塔陵。“塔陵有7面,共11楼,这是佛教的讲究,全是单数。最贵的,当然三、四、五楼,正对门的那几个。”所谓“房间”就是小格子,估计不足1立方米大。每座塔陵,有600多个“房间”,一一标价。“这位置好,3万多块。”她特地推荐“装修”好的“样板间”,记者嫌贵,她倒不在意,“一楼,还有11楼的,两万多。”

  小女孩坦言,塔陵“入住率”不高,很多是活人买的“寿材”。“贴福字的,是已‘入住’的;贴松鹤标签的,说明已卖出,但没‘入住’。”她强调,“到我们这里买,尽管放心,开正规的不动产发票!”

  返程路上,王小玉不停劝记者早下决心。这十几天,她跟五六十个业务员天天泡在黄金山公墓。她透露,自己代理的墓地有好几家,每做成一笔可提成10%。

  林地咋变成了墓地?

  一个小格位就能卖两三万元,这墓地比南京市中心的房价还贵!不过,听了南京市人大代表王湘、周民选等人的调查,记者更吃惊。

  去年,王湘接到群众举报,说7月到某公墓买墓,报价1.18万,到8月就涨了4000元。原因是陵园最新引进日本女贞树。“这跟打生态牌、节能牌、精装修旗号的楼盘涨价有多大区别?”她联手周民选走访调查,发现自1999年起,8年间,南京经营性公墓增加4个,而公益性公墓却爆增140个,达到184个。

  这么多的公墓怎么冒出来的?

  “按南京1998年制定的文件,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不再批建新的经营性公墓;城郊区及县城附近乡(镇)也不再批办公益性公墓。全市现有的经营公墓不再扩大,原规划面积用完即止。”

  “国家还规定,经营性公墓只供城市居民使用,而公益性公墓只供农村居民使用,不得卖给市民。但不少地方违规操作,在山林、荒地里私建墓地出售。发票是手写的收据,赚钱,部分归农民,部分上缴镇村。这样做,不仅毁林、逃税,而且对购墓市民来说风险极大:一旦遇到征地迁坟,没合法凭证,你就拿不到补偿。”

  “这些公墓的管理者(‘开发商’),也知公益性公墓不准向市民销售,但有钱赚谁还管规定?”她说:南京现有“公益性公墓”180多处,以每处墓穴一两万个计算,当地村民仅用20%,剩下的如全部违规出售,“加入一个墓穴卖7000元,收入就是100亿元!”

  由于卖墓地来钱,一些林场也打着“认养林木”的幌子,做起墓地买卖。

  周民选回忆:“去年,我们在举报人带领下,找到一处偏僻的纪念林,很多认养的松树背后就是墓碑!国家禁止用‘耕地、林地’建坟,但南京好几处纪念林仍在违规操作。”而据省里相关文件,利用林地建墓地,应由省森林防火及民政主管部门批准。“但这两个单位都没收到林地改墓地的申请,更谈不上批准经营了。”他透露,南京市民政部门多次出面干预,一直没有结果。

  周民选说,他们半年走访了8个点,试图寻找墓地经济背后的“利益链”,答案是:土地日益稀少——批准新建的公墓只减不增——物以稀为贵,有利可图,各方违规上马——遇到拆迁,引发纠纷——购墓者或政府埋单。

  执法权虚置,私墓谁来管?

  “目前存在的陵墓乱象,说到底,还是缺一部明确责权利的殡葬管理法!”省民政厅相关人士表示,江苏人均耕地不足1亩,为严格控制公墓发展,1999年省里即规定:每个省辖市只能有2个经营性公墓,每个县级市只能有1个经营性公墓,价格由各地物价部门审批。

  据了解,对已有经营性公墓的县(市),不再批复设立新公墓,这是省里“硬杠杠”。1995年至今,由省民政厅批复设立的经营性公墓每年仅1-2个。而公益性公墓由县级民政部门批复建立,主要是满足当地农民的安葬需求,价格也便宜,几百元左右。

  既然,建公墓需民政部门审批,谁私建墓地非法牟利,查处不就行了?

  问题是,民政部门或任何一个部门都没法律赋予的执法权限!1997年《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私设公墓,没收经营者非法所得,并处以所得1-3倍的罚款”,但由哪个部门开罚单,却没有点明。民政部门手无行政执法许可,更无执法队伍,每个县民政局管殡葬的就一个人,如何能管住私墓泛滥?

  对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征求意见的《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对此寄予厚望:只有对公墓的建设、经营等各环节明确执法主体,真正监管到位,遏制违规建墓方有可能。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TAGS: 贴福字 绿葬 墓地 殡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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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调查:是什么挡了“绿葬”的路
  风气(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 17:12:00
风气都是商家养出来的。暴利背后的真相,永远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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