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一寸一寸在挣扎……
那个小妮子的歌很久以前我就会了,在剪掉头发的时候,心里居然涌起了这样的旋律。在别人最幸福的时刻,我选择了剪发,剪掉自己那些无奈的牵挂……
看到清爽的我,不少人觉得奇怪,我能够感觉自己出现在群英会现场被别人端详、打量的灼热感。“这是翟翊?”“他怎么剪头发了?”……各种质疑声中我挺直身子,坦然走过,谁说的摇滚就一定要长发飘飞?做爱做的事,我不感觉做错。
其实把头发剪掉之后,忽然觉得天空都明媚很多,难道长发竟然是伤春悲秋、郁郁寡欢的根源?难怪一般怨女都长发披肩!一个发型,一种心情,我基本已经走出了剪发时候的悲情无奈,因而更加恨极了原来那头长而卷的头发,草样的枯黄趴在我的肩膀上,洗起来费事,扎起来幼稚,放下来老气,一无是处!而且我归结,长期以来,那自怨自艾的状态绝对有一大部分来自那头恶心的枯草,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当我看到那一地的卷曲病泱泱的躺在地上时,浑身上下,四肢百骸无不畅快淋漓,痛快致极!

剪掉的辫子,我仔细收藏了起来,也许当我某年的二、八月份,我会把它送给动情的人儿,但是至少现在我不想再去碰触过往的伤感沉淀。昨天酒吧来了一位自称认识“翟翊”的假日一百天实习记者,在我面前,她始终不肯相信这位戴着眼睛的胖子就是她想象中的“新报翟翊”。在见证我的名片之后,姑娘又道出了“新报是不是还有一个翟翊?”“我要找的翟翊是电台的!”“翟翊是做摇滚群英会的翟翊!”等诸多为了证明眼前酒吧中的发福男人不是翟翊的观点。对此,我不加申辩,转身离去,直到后面的她在身边朋友的哄笑中得知我的身份发出了巨大尖叫声……
其实,短发也很好,被人认不出也很好。既然这样,就让我为你再留一次头发,再戴上你送的戒指。如果,等到头发再长长,戒指也掉了,你还没回头,那么,我就不再等了。
为己所愿为,为己所不能为,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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