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地铁给天津人的出行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在乘坐地铁时您有没注意到洪敬杰遇到的这个问题。

洪敬杰,出生于80年代。最近一纸诉状将天津地下铁道总公司诉至法院,起因是一元钱的车费究竟该不该收。

洪敬杰于2008年6月21日下午16:35在洪湖里地铁站乘坐地铁去往海光寺,此区间共5站。地铁公司在洪湖里站客服中心的公示乘坐5站以内(含5站)收费两元。但洪敬杰在洪湖里自动售票机上购票时收取原告三元车费。对此洪敬杰立即找到地铁工作人员,但是地铁工作人员解释:乘坐5站包括上车站。原告当即提出公共交通计价方式应以位移站数为标准,不应包括上车站。实际乘坐地铁5站并收费三元不和理并要求退还车费一元,但地铁员工以其公司规定拒绝退款。洪敬杰认为地铁的员工解释是单纯维护其公司利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天津地下铁道总公司告上法院。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将于7月10日开庭。

争议焦点:模糊的票价标准

天津地铁1号线票价

2元 —— 乘坐5站以内(含5站)

3元 —— 乘坐5站以上,10站以下(含10站)

4元 —— 乘坐10站以上,16站以下(含16站)

5元 —— 乘坐16站以上

双方的主要争议在于天津地铁票价规定中“站”的定义,按照一般理解:“站”即可以指地铁停靠的站点如“洪湖里站”、“海光寺站”;也可以指两个停靠站之间的位移站。由于地铁公司没有在票价规定中明确标识出“站”的含义,给乘客造成了疑惑。

在南京地铁的票价规定中,这样写道“起步价2元,可乘坐1-8个站(包括起点站)”。显然,这里的“站”代表着停靠站,即乘车上车站为计价的第一站。

“一元官司”的背后

“一元官司”究竟该不该打,“一元官司”是不是在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我认为这是一种很片面的认识。“一元官司”的出现,本身就说明了社会上还存在着社情民意无处申诉的现象,也说明社会调解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一元官司”看似“得不偿失”,但对当事者来说,却是“物有所值”,是事关尊严和权益的事情。所以,我们并不能以浪费司法资源为由,就剥夺其诉讼的权利。毕竟这也是公民寻求公正、公平的途径之一。 ——《另眼看“一元官司”》

在一个缺乏尊重个人权利文化传统的国家里,公民提起“1元官司”的社会积极意义远远大于其消极方面。 “1元官司”的不断出现,是我国目前转型时期新旧思想、新旧制度必然冲突的必然表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人们的个人精神权利意识和财产权利意识都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为了“讨个说法”能够顺利进行,为了规避旧思想旧体制的影响,对本来就是不应分离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在起诉时,不少人不得不放弃或变相放弃财产权利的赔偿请求。1元官司是最为典型的实例。——《“1元官司”何疑可质》

“一元官司”还有很多

·不满超市进行"二次检查" 消费者打赢一元官司

·麦当劳丢包案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元

·1元客运意外险被指欺诈 律师起诉要求判赔惩罚金

·一杯价值百万美元的咖啡

·消费者为1元钱停车费状告物业公司

·南京一大学生状告麦当劳索赔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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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法律服务     louis(游客)发表留言于2010-2-23 11:28: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注册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注册/转移定价/关联交易/外国人个税筹划/劳动人事服务外包/外国人工作签证/淘宝/百度/GOOGLE/变更公司名称/申报居住证所需条件/转移定价/关联交易   louis  021-62296799  62296737 15800931913
你可算变回来了     薄荷糖(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10-17 16:02: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啊 我对不起你 你可算回来了~
应该上诉     gm(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8-29 19:06: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我认为地铁是霸王条款加胡搅,不符合中国国语理念,法官也该下课,难道法官连一的概念都不懂吗?
支持这个官司     小雨(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8-4 23:24: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我就很支持这个官司,当初我也就这个问题咨询过,只是自己没这时间和经历去做这个事情,

1.00官司不是为了这1.00钱去打的,目前好多的公共设施有的规定就是霸王条款,也许百姓觉得损失不大,或无所谓就算了,长此以往,有漏洞咋办?谁还能坚持

开庭结果呢?     pipi(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7-31 14:25: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开庭结果呢?

地铁公司合理     siluxinyu(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7-24 14:30: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地铁公司合理啊~不然买了票从“A站”进站,“A——Z”站兜了一大圈,不出站,再回到到“A站”出站,是不是就不应该收费呢?因为电脑记录应该是“0位移站”啊~这个学生太一根筋啦~不过天津公司真是可以参照南京公司,规定“1-5站”收费2元。

还有一站地吗?     一站地不位移(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7-14 16:28: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以后还有“坐一站地”这句汉语吗?
打官司没戏     国家规定(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7-10 1:21: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我认为这就和供热的温度一样,国家规定,如果不服,应该去政府问问。别傻了

 

大好青年的,没事闲的     没事人(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7-9 23:45: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我看这人真是没事闲的。
出来买醋的     买醋的(游客)发表留言于2008-7-9 17:46:00    个人主页 | 签写留言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关我X事,我出来买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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